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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好不断!北京、上海发布绿色建筑、装配式建筑扶持奖励政策

时间:2020-04-29 13:50:00 来源:中国房地产网 作者:于帅卿

近日,上海和北京都对绿色建筑、装配式建筑等发布了奖励政策,奖励标准额度在全国领先。

上海市的政策文件是在3月19日,由上海市住建委会同上海市发改委和上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《上海市旧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》(沪住建规范联〔2020〕2号),进一步推进本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相关工作。

其中,北京市的政策是在4月24日,由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委、市财政局三部门印发的《北京市装配式建筑、绿色建筑、绿色生态示范区项目市级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京建法〔2020〕4号)共三十一条,自2020年4月17日起施行。

截至2019年12月,北京市累计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工程建筑面积近2.5亿平方米,其中已竣工绿色建筑面积7586万平方米;全市通过绿色建筑标识认证的项目共409项,建筑面积达4718万平方米,二星级及以上项目建筑面积占比达93%,其中运行标识52项,设计标识357项运行标识数量居全国首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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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色建筑扶持补贴加大

针对绿色建筑,上海市、北京市分别在原奖励标准上适当予以提高。

上海市:符合绿色建筑示范的项目,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每平方米补贴50元,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每平方米补贴100元

北京市:二星级、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项目分别给予每平方米50元每平方米80元的奖励资金,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800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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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增或调整装配式建筑补贴方式

针对装配式建筑项目,北京市首次给予财政资金奖励,上海市则是对之前政策做了修订,按照评价标准调整了补贴方式。

北京市:对按照《关于印发<北京市混凝土结构产业化住宅项目技术管理要点>的通知》(京建发〔2010〕740号)实施的,预制率不低于40%的住宅项目,按照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》实施的装配率不低于70%且预制率不低于50%时的项目,和自愿实施的,装配率不低于50%,且建筑高度在60米(含)以下时预制率不低于40%、建筑高度在60米以上时预制率不低于20%的项目,均给予180元/平米的奖励资金。

上海市:结合上海市编制的《上海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》,对评价等级达到AA级的,补贴每平方米60元,达到AAA级的,每平方米补贴100元,同时将建筑规模要求放宽为1万平方米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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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奖励政策引入长效评价机制

绿色生态示范区奖励政策要求各示范区建立生态指标、实施能力、环境绩效、社会反响、经济可持续性等长效评价机制。同时将申报绿色生态示范区(功能区类)的规划范围由原来的“原则上3平方公里以上”调整到“应原则上1平方公里以上”,对授予“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”称号的园区或住区,颁发证书及奖牌(有效期3年),首次奖励资金由300万元调整为200万元,获评称号3年内且通过规划建设绩效评价后颁发奖牌(永久有效),再给予奖励资金由20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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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完善专项资金审核程序

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程序,上海市住建委根据市审计局提出的建议,针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,本次修订要求补贴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%,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财务审计,审计费用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出。同时本次修订还将原办法中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1000万元、600万元两档统一为单个最高补贴600万元

北京市、上海市具体支持范围和补贴标准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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